6榆次区党代表工作室制度(试行)5则范文榆次区党代表工作室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党代表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运行机制,切实加强党代表与党员群众的联系,拓宽社情民意收集反映渠道,充分发挥党代表的经常性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作室是党代表知民情、解民忧、谋发展、促和谐,联系服务党员群众的平台,其活动要在区党员代表联络办公室的指导下进行
第二章工作室的设置和职能第三条党代表工作室一般以代表团为单位,分别设在各乡镇、系统、工业园区和XX县区街道社区
第四条工作室要规范管理,工作职责、工作制度、代表基本情况、形象照片、工作范围、履职承诺要公开醒目
第五条党代表依托工作室组织开展代表活动,主要发挥以下职能作用:(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党代会、区委的决议决定;(二)接受并反映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三)根据工作实际,开展调研视察、咨询和服务等活动;(四)商讨提案、提议等事项;第1页共3页(五)开展学习、培训与代表等活动
第三章工作室的运行第六条工作室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围绕全区及本区域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基层党的建设中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活动
第七条工作室的活动方式,由各工作室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除经常在工作室接待党员群众外,可设立热线电话、邮箱、微博等拓展联系空间,也可开展提案提议、民主恳谈、开展走访、调研视察和咨询服务等活动
第八条区党代表每年到工作室开展接待党员群众等活动不少于1次
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工作室商党代表确定
街道代表团的代表在本街道的工作室开展活动
区直系统代表团的代表,到相应的代表团开展活动,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接受其它代表团的邀请参加活动
第九条工作室由代表团联络员根据区委、区党代表联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