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谈话制度领导干部谈话制度为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领导干部素质,促进领导班子政治思想建设,根据区委关于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的暂行规定》精神,现就建立完善对教育局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谈话制度作如下规定:一、谈话事项及内容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组织上应予以谈话:1
干部提拔、工作变动职务调整时
对提拔任用的干部,要依据民主推荐、测评、考察结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在干部工作变动和职务调整时,要讲清变动、调整的原由,并根据新的工作岗位的特点,提出相应的要求
对因为不胜任现职而进行调整或免职的,要开诚布公地指出缺点和问题
干部受到表彰、奖励,工作遇到困难、挫折或犯错误受到诫免、纪律处分时
对受到表彰、奖励的,要教育他们正确对待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保持清醒的头脑
对工作中遇到挫折的,或犯错误受到诫免、纪律处分,要帮助分析原因,总结吸取教训,放下思想包袱,努力做好工作
发现干部在执行政策出现偏差时
要指出工作中的偏差,教育他们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坚决同党中央保持政治上、行动上的一致
对领导班子内部出现不团结苗头或领导干部之间出现思想隔阂时
要了解情况,分清是非、化解矛盾,加以引导
对无原则纠纷的要给予严肃批评教育,限期改正
发现干部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方面有问题或群众在这方面有反映时
要让干部讲清被反映的问题,澄清事实,注重敲警钟,以防走上违纪违法道路
对确有错误的,要求其限期改正;确需处理的,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在组织认为需要找干部谈话或干部主动提出谈话要求时
主要是认真听取本人的意见,对合理的,能解决的问题,积极帮助解决;不合理的,或条件不具备的,要详明道理,耐心细第1页共2页致地做好工作
二、分工和要求对局党委管理的校级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谈话
同领导干部谈话,原则上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管事、管人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