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致:(工程名称)参建各方责任主体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管理,提高施工企业安全监督管理水平,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自本工程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手续之日起由我站进行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你们,请给予支持、配合。一、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手续申报程序在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完成,建筑施工合同签订后,建设单位在申领施工许可证之前,由建设单位向所属建设安全监督机构领取《贵州省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资料备案表》及《贵州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并组织施工、监理单位提交下列资料向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报监(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一)《贵州省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资料备案表》一式五份:以及表中所列安全责任人员资格证书(上岗证书)复印件(附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单位印件)。1、施工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考核证书;2、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3、项目责任人(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注册建造师)、安全考核证书原证(工程完工后退还);4、专职安全员资格证书(上岗证书)、安全考核证书原证(工程完工后退还);5、总监理工程师上岗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安全培训教育证书;6、安全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安全培训教育证书;7、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二)工程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批准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副本复印件;(盖单位印件)。(三)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单位印件);(四)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盖单位印件)(五)建设单位支付安全生产费用的付款凭证及计划;(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七)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八)《贵州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已签字盖章;(九)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十)施工、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与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十一)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规划实施细则;(十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十三)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附建筑施工图:一层平面图、标准层平面图、剖面图、正立面图审查完后退回)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1)施工安全管理机构组织结构图,安全生产责任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名单。(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度及项目安全管理目标;(3)施工进度计划;(4)安全技术措施;(5)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6)临时设施规划方案和已搭建情况;(7)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搭设(设置)计划;(8)拟使用的施工重机械设备(塔吊、物资提升机、外用电梯)的型号、数量;(9)预防多发性事故措施;()预防高处坠措施、预防中毒措施、预防机械伤害措施、预防防火措施、预防其他事故措施;(10)文明施工措施;(11)冬雨季施工措施;(12)预防因本工程施工引起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发生安全事故的措施;(十五)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是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列七项分部分项工程,须单独专项施工方案: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糟)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糟的土方开挖。3、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摸、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大型构件,大型设备或设施。5、脚手架工程: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挂脚手架、吊篮脚手脚、卸料平台。6、拆除、爆破工程、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7、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预应力结构张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