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面临的问题与对策探讨近年来,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对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力度不断加强,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建设规模的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的形势仍然比较严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于2004年2月1日正式实施,该条例从法规上明确了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发的安全责任,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工作由此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但同时也面临着不少新的问题
本文通过分析目前存在的问题,对安监机构的建设与改革提出一些方法和建议
努力改进安全监督的方式,充分发挥安监机构的作用,增强依法监管的能力
一直以来,安监机构通过阶段性的施工安全评价以及施工安全检查等方式对建设工程进行施工安全监督管理,重点监督的是“物的不安全状态”,而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一般仅停留在对企业安全管理资料的抽查上,真正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监督投入力量相对较少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建设规模不断加大,传统的监督方法已难以适应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监督队伍不可能全方位代替施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
另外,《安全生产法》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了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是建设、监理、施工等企业,而安监机构是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对各责任主体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的部门
安监机构必须要转变观念,改变自己的监督方式不能“越位、错位和不到位”
根据建设部的要求,安全监督工作要从重点监督检查企业施工过程实体安全,转变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状况,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要从告知性的检查为主,转变为以随机抽查及巡查为主
要实现这两方面的转变,安监机构必须摆正位置,从思想上完成角色的转变
工作重点要转向监督企业的安全行为上,不能也不应该代替企业的安全员进行工地的安全管理
检查方式要转变为随机抽查及巡查为主,工作要深入细致,检查一个工地,就解决一个工地安全管理和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