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热工作业安全规程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热工作业分类、安全防火要求、热工分析及合格规程、《热工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等
本规程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易燃易爆场所的热工作业
本规程不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的固定热工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
引用规程下列规程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程中引用而构成本规程的条文,在颁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规程若被修改,所有密闭空间相关作业应执行新规程
·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HG23012-1999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HG23014-1999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3
定义本规程采用下列定义
1热工作业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2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和储存的物品的场所符合GBJ16-87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热工作业分类热工作业分为特殊危险热工作业、一级热工作业和二级热工作业三类
1特殊危险热工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的热工作业
2一级热工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热工作业
3二级热工作业除特殊危险热工作业和一级热工作业以外的热工作业
4凡厂、车间或单独厂房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厂安全防火部门批准,热工作业可按二级热工作业管理
5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热工作业应升级管理
热工作业安全防火要求5
1一级和二级热工作业安全防火要求5
1热工作业必须办理热工安全作业证,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热工作业,还须执行HG23012、HG23014的规定
2厂区管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