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意见内容预览:为认真贯彻党的**届**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有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法规性文件规定,结合水发〔2004〕2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现就我县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出以下补充意见。一、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1、进一步贯彻群众公认原则。对正科级干部的推荐原则上要同时获得会议投票推荐赞成票1/3以上、个别谈话推荐赞成意见1/2以上,对副科级干部的推荐原则上要同时获得会议投票推荐赞成票1/4以上、个别谈话推荐赞成意见1/3以上,方可列为考察人选。2、差额选拔任用正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工作部门(含派出机构)或者工作机构的领导班子正职,县委、政府所属事业单位XX县区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班子正职,乡镇党委、人大、政府、纪委领导班子正职,实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确定1名拟任人选,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3、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实行投票表决办法。县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如果你需要此原创文章,请立即点击咨询客服老师吧。如果你需要定制一篇独一无二的原创文章,请申请原创写作服务,1-3天即可交稿,满意为止。如果你需要发表文章,但文章可能还没写好,请点击论文发表服务,即可快速见刊。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