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所考勤制度为加强财政所内部管理,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建设廉洁、高效、务实、文明的财政所和一支道德好、业务精、效率高、纪律严、作风正、工作实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结合乡镇财政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县各乡镇财政所全体工作人员
二、制度内容
本制度包括工作、学习、考勤、信访、接待、督查、文书处理、岗位责任、票据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公物管理、网络管理、安全保卫、政务公开、服务承诺、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ab岗位、责任追究、作风建设、廉政建设、文明创建、末位警示25项内容
(一)工作制度1、工作计划
财政所应在年初制定全年工作要点,并分别于半年和年终对上半年和全年工作进行总结
年初计划、半年小结、年终总结分别于一月二十五日、六月三十日、次年一月五日前报送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2、行事历制度
建立月份工作行事历,财政所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分项排出当月应完成的工作任务,并根据工作需要,明确责任人员,经所长签批后,以正式文件报送当地党委、政府XX县区财政局
3、工作周志
财政所于每周一将上周重要工作事件按时间顺序进行记录,事件描述要简练、准确、完整
确定专人收集,并分类整理备案
4、值周检查
建立财政所所长、副所长轮流值周检查制度,值周人员对工作人员签到签退、工作纪律、办事作风、行政效能、文明创建、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进行不少于2次的检查,检查结果作为财政所对个人年度考核末位警示的依据之一
5、服务规范
(1)财政所工作人员要坚持亮(挂)牌上岗
(2)按照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各类事项,要按质按量办理
对符合规定、程序到位、材料齐全的办理事第1页共22页项,必须限时办结
(3)对来人来电咨询,涉及本人经办的业务,要在职责范围内一次性告知办理业务的有关手续和要求,并有义务解答其它有关咨询;对不涉及本人经办的业务,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