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扬附中校务公开监督考核制度为保证我校校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对各处室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我校依法治校的水平,现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校务公开工作内部监督考核制度
一、监督考核的对象和内容1、监督考核的对象学校各职能处室和工作人员
2、监督考核的内容及标准(1)《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各项行政许可目录、工作制度、受理条件、程序、期限、申请人应提交的全部材料、办事的格式文书等是否准备齐全并通过各种可行的形式向社会公开;(2)学校制发的与公众利益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在网上公布并及时补充更新内容;(3)重大采购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应该公开的内容是否公开;(4)对有关教职工录用、职务任免信息等重大人事工作事项是否及时公开;(5)各处室主动接受教职工监督,认真听取群众批评意见并及时改进工作的情况;(6)相关人员是否遵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程序、条件、期限和标准依法办事;相关人员的工作作风、文明用语和行为规范情况,落实学校首问负责制情况;二、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1、校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监督考核工作,研究、指导、部署和组织具体考核事项;2、考核人员组成
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指派人员,同时根据实际需要聘请其他相关处室人员参加,成立监督考核小组
三、监督考核的形式1、听
听取具有校务公开内容的处室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听取学生、家长、社会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批评意见;听取各处室负责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考评意见
查阅有关资料
如规范性文件自由索取、对学校监第1页共3页督检查处理意见公开情况;各处室应公开事项的统计材料
询问工作人员熟知有关制度规定的内容
根据职能处室职责不同,了解处室工作人员对业务熟悉程度、服务工作质量
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服务是否规范、校务公开其他工作是否按规定开展,同时设计问卷调查,接受公众对学校各部门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邀请市教育局、社会有关部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