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2013年1月25日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意识,切实落实本单位、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产实行“一岗双责”制度(一岗双责制度
是指本公司各级领导、各相关部门不仅要完成本职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同时承担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各单位负责人(含主持工作)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直接领导者,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经理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一)、总经理“一岗双责”1、总经理岗位职责:(1)领导制定单位的车队运营、发展战略
(2)组织指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在委托权限内,以单位负责人的身份代表单位签署有关协议、合同、合约和处理有关事宜
(3)审核以单位名义发布的各种文件
(4)领导单位建立各级组织机构,并按单位战略规划进行机构调整,决定各职能部门主管的任免、报酬、奖惩
(5)领导单位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并深入贯彻实施
(6)决定对成绩显著的员工予以奖励、调资和晋级,对违纪员工的处分,直至辞退
(7)健全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搞好增收节支和开源节流工作,保证现有资产的保值
第1页共16页(8)健全单位财务制度,检查分析各种财务报表和每月营业情况,督促财务部门做好成本控制、财务预算等工作,掌握车队营运状况
(9)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搞好社会公共关系,树立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
(10)搞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