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萨氏法案建内控制度联通经验事前的准备中国联通从2003年年底开始准备按照404条款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首先是梳理会计政策、业务流程和揭示风险
按照404条款建立内控体系要符合境外的会计准则,而我们一直都是按照中国国内的会计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来做的,他们之间的差异需要调整
比如,负债单位利息支出资本化和费用化的界线,国内要求以特定的借款用途用于特定投资项目来界定,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可以进行资本化
而香港和美国是按照实质性判断,无论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投资项目贷款还是流动资金贷款或其他带息负债,只要用于这个项目的投资所产生的资金成本就应当由该项目来承担
第二是转变观念,从另一个角度说就是对内控评价或认定标准的认识
过去我们大都依赖红头文件,但是红头文件的指示和要求都很原则,由于执行单位或执行人的理解差异,会有很大的灵活“空间”,企业操作起来就没有了标准
如强调“加强物资管理”,过去红头文件很少规定怎么管理
管理到什么样程度
而按照内控的要求,第一,需要明确建立库管制度,规定采购、验收、保管、出库、损失估计、财产安全和盘点、报告、对账等程序规范;第二,要合理储备物资,这就要确定物资的最高储备限额和最低储备定额,既要避免积压、跌价风险,又要保证供应
这就具体到了标准上
从2004年开始,中国联通按照coso框架的要求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虽然由于联通在海外上市,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必须符合coso框架的要求,但我们这么做不仅仅是外部的要求,从企业自我发展来说也是非常迫切和必要的
一方面,围绕防范达致经营效果和效率、财务报告真实性、遵从法律法规三个目标的各类风险为目的,在控制环境、控制活动、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和监督五个方面建立一套渗透所有业务和场所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管控机制;另一方面,要改变国有企业对风险管理的认识和管理者态度,建立和维护的是一套有效的内控制度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