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一、服务对象辖区内0-36个月常住儿童
二、服务内容1
新生儿第1次访视: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在新生儿家中进行
了解出生时情况、预防接种情况、新生儿疾病筛查情况等,观察家居环境,重点询问和观察吃奶、睡眠、大小便、黄疸、脐部情况等
对新生儿进行体格检查,测量体温
根据新生儿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对家长进行母乳喂养、护理和常见疾病预防指导
若发现危重症状,及时转诊
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种卡介苗和第1剂乙肝疫苗,告诉家长尽快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种
第2次访视:新生儿28-42天,重点询问和观察吃奶、睡眠、大小便、黄疸情况等
对新生儿进行体格检查、测量和发育评估
根据实际情况,工作人员填写新生儿访视记录和健康体检表
婴幼儿健康体检:满月后的健康管理均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时间分别在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30个月、36个月时,共8次
健康管理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这次之间的儿童发育和患病情况,为儿童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进行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对低体重、消瘦、发育迟缓者,分析原因,对家长进行针对性健康指导,及时转诊
有条件的地区可开展听力、语言、行为的评估,对此类发育评估落后的孩子及时转诊
在儿童9个月、18个月、30个月时分别进行1次血常规检测
对轻度贫血儿童的家长进行健康指导,中、重度贫血儿童建议转诊
除上述规定时间外,在儿童接受免疫规划范围内的预防接种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儿童进行身高、体重测量,并记录在生长发育图上,接受预防接种前进行预防接种禁忌症的评估
三、服务流程四、服务要求1
开展儿童健康体检的机构应当具备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
儿童健康体检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接受过儿童保健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