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问答(建管办)1.问:工程管理“一站式”服务目前可办理哪些事项
答:工程管理“一站式”服务目前可办理项目的招投标手续、施工合同鉴证、质监手续、安监手续、建设工程承发包计价项目登载手续
项目的招投标手续完成后,即可同时办理施工合同鉴证、质监手续、安监手续、承发包计价项目登载手续
办理这些手续需得到建设单位(业主)和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经办人的配合
在办理这些手续的同时,按规定收取费用
对同一个项目来说,建设单位(业主)和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各持一张支票或各支付一次现金便可完成缴费,无需分别向各部门缴费
2.问:到工程管理“一站式”服务窗口办理事项需携带哪些资料
答:一、直接发包(受理部门:招标办,地址:广成路85-2号,电话:86800019)(一)项目登记1、项目立项批文2、项目发包方案表(原件)(二)项目发包方案1、规划许可证或规划平面图(装饰装修项目要求提供消防审核单和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2、乙方提供的工程施工预算书3、资金证明4、监理确定(三)工程直接发包1、直接发包申报表(原件)2、直接发包备案书(招标办发放)(四)建设单位1、营业执照2、验资报告3、企业章程(五)施工企业1、营业执照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资质证书4、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5、项目经理证或建造师证6、施工合同(注:如合同价低于预算价,须提供让利协议)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受理部门:招标办,地址:广成路85-2号,电话:86800019)(一)公开招标1、明确招标组织方式建设单位具备自行招标能力的,可以组织招标;不具备自行招标能力,应当委托代理机构组织招标
2、发布招标公告3、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投标人确定4、招标文件的编制与送审5、工程标底价格的编制、审核6、发放招标文件、组织现场勘察、澄清答疑7、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8、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定9、开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