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20070商铺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承租方(乙方):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
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第一条租赁商铺位置、面积1
租赁位置:甲方将位于华宁金城财富广场幢层号,共间,建筑面积约平方米的商铺使用权出租给乙方;(此商铺的面积以产权约定为准,本合同面积与产权面积如有误差,此租金不作调整)2
租赁商铺的用途为:
第二条租赁期限1
租赁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此商铺为甲方未销售商铺,租赁期内,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甲方无需通知乙方,拥有对此商铺的自主销售权力;3
若甲方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人,甲方应在销售后三十日内书面告知乙方,本合同甲方权利义务自动转与买受人;4
合同期满后,甲方尚未出售该房屋,如乙方欲续租该商铺,需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约,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经双方协商另行签订租赁合同;5
合同期满后,若此商铺已销售,如乙方需继续承租,由乙方与该商铺所有权人(购房业主)协商签定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保证金缴纳及优惠方法1、首年度租金(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租金元
以后每年度租金在前一年租金上递增8%;第二年租金(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租金元;第三年租金(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租金元;第四年租金(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租金元;第五年租金(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租金元;2、甲方给予乙方个月的租赁优惠期,优惠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优惠期内租金全免;3、乙方应于本合同签定当日向甲方交付定金元,于入驻装修之时向甲方交付第一年的余下租金即元;4、以后每年度应至少提前三十日一次性付清下年度租金
逾期缴纳,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应交租金及费用的3%作为滞纳金
逾期一个月,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