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安全行车讨论安全行车(一)思想重视是“安全行车”的根本“安全行车”是贯穿在整个行车过程中的一个具体的行车行为。只有当整个行车过程结束,然后根据这个具体的行车行为的结果,我们才能判定你是否做到了安全行车。在这里我们并不否定“安全行车”的思想意识在具体行车行为中的重要性。多年的行车经历告诉我们,“安全行车”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它有着丰富的内涵。它和你的思想觉悟的高低、你的法制观念的强弱、你的驾驶技术的优劣、你的身体状况的好坏、你适应周围行车环境的能力、车辆技术状态的好坏等密切相关。它们之间不能割裂开来对待,因为它们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只有当以上各点都有机地统一在一起的时侯,才能够最大程度地保证“安全行车”的实现。下面围绕“安全行车”这个话题,从理论和实践与“安全行车”关系的角度,谈谈我的一些行车体会。人们在社会上无论从事什么样的工作,为了把工作做好都要动脑子。脑子是用来思想的,而思想是人的统帅和灵魂,行为是思想的具体表现。为了做好驾驶员工作我们同样要用正确的思想来武装自己的头脑,牢记交通法规,把党、国家、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上。从这个意义上说《交通法规》应该成为武装我们驾驶员思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部指导安全行车的《交通法规》并不是一纸简单的文字规定,它是人们从长期的交通实践中由几代人乃至数十代人的经验与血的教训中孕育而成,是指导我们每个驾驶员安全行车的宝贵财富,从广义上说,《交通法规》是每个交通参与者的宝贵财富。有一句交通安全宣传语说得好:“交通法规生命之友”。《交通法规》的作用是体现在方方面面的。比如:在交叉路口,为了保证各方行经路口的车辆都能有序地安全通过,防止拥挤、堵塞、交通事故的发生,就在路口设置红绿灯及相关信号设施。红灯是危险的信号,红灯是“鲜血”的象征、“死亡”的招唤,应该在我们的思想上引起足够的重视,在红灯面前我们应该坚决地STOP。只有绿灯才能带领我们进入安全的坦途,绿灯象征着“生命”与“平安”。我们要牢记:没有红灯的约束,就没有绿灯的通行。又如:为了避免汽车在行驶中发生追尾事故,《交通法规》明确规定了汽车在不同的车速情况下,同方向行驶车辆之间应保持的相对安全距离。而我们有些驾驶员却偏偏无视这个通过科学测试得出的相对安全距离,有的说我开的是宝马车,动力性能、制动性能没话说,要它开就开,要它停就停,有的说,我开的是高档车还带ABS,制动距离小,不怕。这些驾驶员缺少起码的物理知识,社会上频繁发生的汽车追尾事故就是例证。再如:为了保证汽车在超车中,不与对方来车及同方向被超车辆发生碰撞,《交通法规》明确规定了汽车超车时与对方来车的最小距离、规定了超车时必须等被超车辆让道、示意后才可实施超车。在超车后,又规定了要在不妨碍被超车辆行驶的情况下,才能驶入原车道。而我们有些驾驶员却无视这一超车规定,把自己的义务变成了权利,把对方的权利变成了义务,其结果只能是险象环生,给事故的发生埋下了祸根。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违章超车极易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所以《交通法规》还规定了在弯道、隧道、涵洞、桥梁、铁路道口、窄路等都不准超车。能否保证社会交通活动的安全、畅通、有序,我们讲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事在人为说的就是这个理。当我们在马路边,看着一辆辆驶过眼前的汽车,只要你留意观察,就不难发现,有的驾驶员遵纪守法,把车开得平平稳稳,给人以一种流畅感。有的驾驶员却不然,开车像乱飞的倉蝇东突西窜,时而高速行驶,时而又急刹车,逢车便超,逢档便钻,频繁变换车道,宛如一条游蛇,真让人捏出一把汗来。俗话讲,什么样的人开什么样的车,车如其人。实际上确实如此,车是人开的,开车人的思想、意识、情绪(喜、怒、哀、乐),都会在行车过程中反映出来。汽车的“灵魂”是驾驶员,驾驶员的“灵魂”在头脑,从一定义意上来说,武装驾驶员头脑的“灵魂”就是《交通法规》。如果我们把汽车看成是硬件的话,那么驾驶员就是“软件”。这个“软件”性能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硬件功能的发挥。所以我认为作为“软件”的驾驶员一定要加强自身的学习。要学法规、学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