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深圳建筑工务署监理:深圳燃气工程监理按照
深圳经济特区建立监理
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业主委托监理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工程类别:工程等级:性质:投资额:燃气工程中标价其它:第二条本合同中的措辞和用语与所属的监理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中的措辞和用法同义
第三条以下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3
1监理委托或中标;3
2深圳工程建立监理合同通用条件〔详见附件〕;3
3深圳工程建立监理合同专用条件〔详见附件〕;3
4在施行过程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
第四条监理范围:经双方协商业主委托监理对承包在施工质量、建立工和建立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立施行监视对本工程以下阶段实行监理:施工阶段、保修阶段
第五条监理酬金的计取及支付方式:5
1监理酬金的计取:按燃气工程中标价的百分比计取即:监理酬金总额=燃气工程中标价×监理酬金率因此本工程的合同价为:元〔大写:〕本工程监理酬金的上限价为〔上述合同价〕元结算时假设审计专业审计结算价中的燃气工程造价小于中标价那么监理酬金按照审计专业审计结算价中的燃气工程造价乘以费率〔上述监理酬金率〕计取监理酬金的最终结算价以深圳审计专业审定价为准
2监理酬金的支付方式:燃气工程开工后支付20%;工程形象进度到达50%支付监理酬金30%〔累计50%〕;工程形象进度到达100且工程开工验收合格后支付监理酬金的35%〔累计85%〕;余款经审计专业审定结算后30日内一次付清
第六条监理限6
1本合同的监理业务按施工合同工执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十份双方各执五份报建立行政主部门备案四份
第七条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经双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