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着力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性、源头性、瓶颈性问题,全面提升安全发展水平,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安全感、幸福感
”应急管理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强化源头治理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系统性安全风险我国作为世界第一化工大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达21万家,涉及2800多个种类,2018年产值占全国GDP的13
8%,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但整体安全条件差、管理水平低、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集中,导致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
“近年来发生的一些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暴露出有的地区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缺乏规划布局、项目审批把关不严、标准条件不高、安全风险分析评估和管控措施不力等问题,在源头上埋下了安全隐患,必须强化源头治理,从根本上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系统性安全风险
”该负责人表示
对此,《意见》提出了四方面举措
一是严格安全准入
明确各地区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确定化工产业发展定位,建立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和应急管理等部门参与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协调沟通机制
二是严格标准规范
制定化工园区建设标准、认定条件和管理办法
整合化工、石化和化学制药等安全生产标准,解决标准不一致问题,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体系
三是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修订并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结合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条件的产能,有效防控风险
四是深入开展安全风险排查
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结合实际细化排查标准,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组织实施精准化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