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系建设研究解决当前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系存在的突出问题,架构和建设统一协调、层级健全,职能到位、高效权威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系,是从组织上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的一件大事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系是指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组织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合理配置、有关部门职责科学分工、监督执法机制协调高效的统一体,即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机构、人员、职责、机制的有机结合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执法机构,是建设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系的核心
要履行《安全生产法》赋予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综合监管职责,首先要建立健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机构,明确监管执法主体
从职能上划分,监管机构应当包括综合监管部门与专项监管部门,即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与公安、铁道、交通、民航、建筑、质检等有关部门
从层级上划分,监管机构应当包括中央与地方以及国家垂直管理的监管机构
从机构性质上划分,应当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及其委托的行政执法组织,即国家行政机关与依法成立,接受委托负责行政监管执法工作的事业单位,如安全执法大队等
组建高素质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是建设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系的基础
作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系的组织基础,必须建立一支与其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
各级监管机构都应有上下一体的专门监管执法队伍
在监管执法人员配备上,应当是上少下多,加强基层
这支监管执法队伍应当是高素质、高效率、高水平的,具备人员年富力强、熟悉法律、精通业务、装备精良、高效快捷等条件
明确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是建设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系的关键
按照法律规定和现行体制,我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政府部门不是一个而是多个,世界各国也基本如此
在目前条件下,统一由一个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既不可行也不可能
当务之急是科学合理地界定各有关部门的职责,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