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安全与事故的决定因素在生产过程中决定安全或事故的基本因素是什么
中外学者根据不同的经验,站在不同的角度作出了不同的回答:有的认为,主要是人员和机器,谓之“两因素论”;有的认为是人员、机器和环境谓之“三因素说”;有的认为是人员、机器、物料和环境,有的主张还应加上“法”,为之“五因素”;最多提出“七因素”,即人员、机器、能量、物料与成品、环境(空间与时间)、科学技术和管理;也有的则认为归纳起来就是一条:能量逸散;另外有的把人、机、环、管称之要素;也有的把人、物(自然物、人造物)及人与物的关系,称之为安全三要素理论等
总之是百家争鸣,各有千秋
那么,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事故到底是怎样产生的,是由什么决定的,又是怎样决定的呢
笔者在探索生产同安全与事故的内在联系及其运动规律中,首先认识到劳动者、劳动手段、劳动对象、在一定时间(劳动时间)和一定空间(劳动空间)内所构成的生产实践活动,是安全、隐患、事故产生的物质基础,即有生产实践活动就有与生产有联系的安全、隐患、事故的存在,安全、隐患、事故是生产实践的三种不同表现形式
但是,生产中的安全、隐患、事故,并不是由劳动者、劳动手段、劳动对象、劳动时间和劳动空间各自的因素决定的,而是由这五种因素各自内在与相互之间联系所形成的生产实践活动,是遵循生产规律还是违背生产规律决定的:安全是生产实践遵循生产规律的一种规律运动的表现;隐患是生产实践违背生产规律的一种异常运动的表现;事故是生产实践违背生产规律的异常运动失去了控制,经过量变积累发生的一种灾变表现
这是因为生产规律是不以人们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所以,生产实践合于生产规律运动具有安全必然性,即生产实践的规律运动是安全的本质,或者说,安全是由生产实践“规律运动”这个安全自身的本质决定的;反之,生产实践违背生产规律的异常运动具有导致事故的必然性,即生产实践的异常运动是隐患的本质,或者说,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