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不能走过场目前,我国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已成为各方面关注的热点,各级党委和政府纷纷组织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
但目前所采取的这种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还没有形成制度化、专业化、程序化,部门职责不清,使得安全检查有时像走过场,并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
一、目前各级党委和政府组织的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往往是由某一部门领导带队,临时抽调一些非专业人员参加,只对下级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各参与部门(党委、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与专业执法部门、工会、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在检查中职责没有界定,分工没有明确,往往检查不出关键问题来
二、参加安全生产检查的专业人员少,专业技术人员更少,技术装备、技术手段严重落后,真正影响生产安全的技术问题很难被查出
三、检查人员在有限的时间内,又缺乏检查标准的情况下,无法保证检查工作全面深入进行,检查的实际效果也就可想而知了
往往是走过场,至多是了解一些下级部门、某些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只能起到一定的督促、指导作用
四、对安全生产检查的程序不明确
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有的没有及时形成正式书面材料;有的没有及时移交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执法部门;有的对事故隐患整改、复查情况的反馈等工作任务没有落实到具体人,造成人安全生产检查和日常工作脱节
有一些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应付安全检查,他们往往当场表态很好,可就是不去落实,事故隐患仍得不到有效治理,安全措施仍得不到落实
河南焦作“3·29”大火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五、安全生产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安全执法部门的执法力度不够,执法不严
对事故隐患,特别是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态度不坚决,手段不硬,措施不力
满足于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或停业整顿通知书,有的对限期整改的没有及时组织复查;有的对停业整顿的没有进行监督;有的认为只要将事故隐患情况告诉企业或报送上级有关部门,就算尽到了职责,缺少相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