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类场所”消防安全培训各位社会单位负责人,大家上午好:首先我来做个自我介绍,我是巴中市消防支队平昌大队参谋朱磊,很高兴今天能在这里和大家一起交流学习“两类”场所消防安全知识
要想学习它,首先要了解它
我们首先来了解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主要目的是:为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
这里我要特别强调的是“单位全面负责”,这也是今天我们要交流学习的主要内容
到底企事业单位为什么要全面负责,如何全面负责
相信你们在上完这堂课后,会有初步的认识
下面,我们先看一个典型的火灾案例短片
……这起火灾离我们比较近,发生在2014年12月15日晚,河南长垣县,造成11人死亡,通过刚才的视频画面有谁知道暴露出了哪些问题
好,我听到有人说不会救火,也有人说不会逃生等等…如何系统地回答这个问题
我们可以在公安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社会单位“四个能力”中找到答案
社会单位“四个能力”指的是哪四个能力
一、单位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二、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三、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四、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
我把它归纳为四个字:即“扑、查、宣、逃”,简单易懂,大家更容易记忆
下面我来带领大家一一展开:一、查:首先要确保有人巡查,要定期、定时巡查,巡查要有记录,同时要明确巡查的内容,做到“十查十禁”
即查设施器材、查通道出口、查照明指示标志、查装饰装修材料、查电气线路、查用电设备、查吸烟用火、查超员脱岗、查违规存放物品、查违规住宿
二、扑:首先要有消防队伍,建立本单位的义务消防队,形成灭火第一战斗力量队伍(发现火灾后)和第二战斗力量队伍(火灾确认后)
第一战斗力量坚持“就近原则”先期处置,即距起火点近的员工,负责利用设施器材进行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