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班子工作实绩汇报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制度为提高镇政府机关干部工作实绩考核质量,实现对镇干部工作实绩进行公开、公平、公正考核评议,制定本规定
1、镇党委政府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工作组,负责对全镇干部工作实绩进行考核
2、考核内容包括重点工作、本职工作、包村工作、其它和考勤工作五个方面
3、镇干部考核总分为100分
采取平时跟踪考核与民主测评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其中工作实绩占50分,民主测评占50分
实绩考核分值划分:本职工作10分,重点工作10分,包村工作10分,其他5分,考勤及机关工作纪律15分
民主测评分值划分:(1)驻村群众评分5分;(2)包村领导评分10分;(3)村干部评分5分;(4)党政一把手评分10分;(5)全体职工综合评10分;(6)镇党政班子评议10分
4、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依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结果进行考核,没有上级检查验收的项目,由镇考核工作组依据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5、包村工作由各专项分管领导和镇直各对口部门人员共同验收,镇考核工作组依据验收结果和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考核
6、本职工作的完成情况,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验收结果进行考核,没有上级验收的,考核工作组按照镇党委政府确认的完成情况和考核工作组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考核
7、其他工作和考勤以有关领导掌握的情况和平时考勤记录进行考核
8、考核以公开形式进行,明确扣分因素,对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被考核人,并在全镇范围内通报
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等次评定的重要依据
满分100分,分四个档次即:优秀档次85-100分;称职(合格)70-84分;基本称职(基本合格)60-79分;不称职(不合格)60分以下
年终考核实行对号入座,如果优秀档次超出上级下达的指标,经镇党政联席第1页共2页会议研究决定优中选优后,其余得分在85-100分的人员划为称职(合格)
9、考核与奖惩挂钩,实行奖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