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班组安全管理标准为规范施工班组安全管理,控制和减少安全风险和不利环境因素影响,特制定本标准
施工班组除应遵守本标准规定外,还应按现行有关的标准和规定执行
一、作业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1
按规定办妥劳动用工手续,持相关证书(证件),经规定的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新作业人员应采用明显的标识进行区别管理,经有经验、熟悉现场环境的人员带领或看护不少于三个月后,方可独立作业
作业人员职责应包括如下内容:1)服从班组长领导、遵守安全文明管理制度,接受项目部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2)接受班组安全交底,做好岗前安全检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施工机具,掌握作业区域危险因素和环境变化;3)施工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不损坏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不违反劳动纪律
发生事故或安全险情应停止作业,立即报告班组长,不得擅自处理或冒险作业;4)做好作业场所落手清工作,保持场容场貌整洁,杜绝不文明行为
二、班组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1
作业人员应编入班组,按工种进行组合,班组人数不宜超过30人
班组设班长,配备安全等兼职人员,明确各岗位安全文明职责
按岗位要求发放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办理领用手续
班组职责应包括如下内容:1)服从项目部安全文明管理,督促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2)将施工作业范围划分若干安全文明责任区,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开展自检、互检活动,消除安全隐患;3)加强班组之间沟通与交流,做好上下工序的衔接,避免无序管理;4)班组应配合项目部组织开展的定期(专项)、季节性、节假日等安全文明检查,对检查发现班组存在的问题,按规定要求做好自查自纠、隐患排除、制定相应的措施落实整改
5)定期开展安全讲评活动,掌控危险因素,提高安全自我防范能力
三、班组长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1
应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和组织协调管理能力,熟悉相关工种操作技能
班长的技能与管理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