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管理须摆正的五个关系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是公安交警的神圣职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始终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中心工作
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达到安全畅通的目的必须摆正以下五个关系
一要摆正“无事故”与“有事故”的关系
在平时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没有交通事故或不发生交通事故,是每个交通管理者都希望达到的一种良好控制状态,发生交通事故是谁都不想看到的情况和结果
要摆正“无事故”与“有事故”的关系,首先要经常把“无事故”当成“有事故”来对待,居安思危、主动防范,有强烈的忧患意识,坚持做到想在前、抓在前,防患于未然;其次要积极创造条件,使“有事故”向“无事故”的方向转化
发生了交通事故后,不怨天尤人、推卸责任,要静下心来认真调查分析原因,弄清发生事故的症结所在,及时研究对策,排除隐患,亡羊补牢
二要摆正阶段性整治与全年性安全管理的关系
抓交通安全秩序管理,每年都要搞一些诸如春运工作、查纠无牌无证机动车辆、规范摩托车、出租车运营行为等阶段性专项整治工作
但这些阶段性的整治工作都要围绕和服务于全年性的安全管理,既不能顾此失彼,抓了芝麻丢了西瓜,又不能轰轰烈烈一阵子,冷冷清清凉数月,要让全年性的安全管理时刻存在于阶段性的整治之中,要把阶段性整治工作当作全年性安全管理链条上的卡扣,每个卡扣都绷紧扎牢了,整个链条就牢固了,整个交通管理的目标和任务也就得到了有效的落实和完成
三要摆正交通管理中“小事”与“大事”的关系
在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有许许多多的事情要做,有的看起来是小事,其实与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这个大事是紧密相联的
交通安全管理中的“大事”与“小事”的关系,就是辩证法中量变与质变规律的具体体现
抓事故预防要立足于见微知著、防微杜渐、抓小防大,一些平时看起来微不足道的问题,其背后往往隐藏着一些大的事故隐患,如不引起足够重视,及时预防与排除,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