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全市“药品安全春风行动”工作方案为有效消除2020年两节期间药械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根据省药监局工作部署,在我市集中开展2020“药品安全春风行动”,具体工作安排如下:一、时间安排本次行动自2020年12月22日开始,至2020年2月28日结束
分三个阶段实施:(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2月22日—12月23日),制定行动方案,统筹工作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12月22日—2020年2月20日),按照任务分工,认真开展行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0年2月21日—2月28日),总结工作经验,回顾主要成效
二、任务分工(一)强化药品生产监管
提升源头管理,在中药饮片生产环节,结合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加强对西洋参、人参、红参、天麻、燕窝、冬虫夏草、石斛、三七、鹿茸等滋补类饮片品种以及节日重点品种生产情况巡查,加强药品生产环节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药品的行为
(负责科室和单位:市局药化生产科)(二)严格药品流通安全整治
强化药品经营使用环节安全保障,以旅游景区、车站、码头、城乡结合部、农村为重点区域,以滋补药、感冒药、降压药、降糖药、消化系统用药、急救药品等为重点产品,在药品日常监管基础上,加强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
市局药化流通科要对药品批发企业开展药品购销渠道合法性,票账货款一致性,疫苗等冷链药品储运管理等情况的重点检查;同时,按照互联网销售药品相关监管要求,做好“两节”期间网络销售药品的监管工作
各县区局要对药品零售企业、个体诊所开展药品购进渠道合法性,是否存在非法回收药品,是否从非法渠道购进销售药品情况的重点检查
(负责科室和单位:市局药化流通科、各县区局)(三)加强医疗器械安全整治
要重点加强无菌和植入性等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监管检查,同时,按照互联网销售医疗器械相关监管要求,做好“两节”期间网络销售医疗器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