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污染谁付费”与“谁污染谁纳税”前不久,针对国民“疯狂”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现状,爱尔兰开征塑料购物袋使用税,所收资金全部交由新成立的环保基金用于环境保护项目
据电视台报道,这项举措不仅有效地遏制了该国白色污染地蔓延,使塑料袋使用量骤降了90%,更为该国环保项目筹集了一笔数额可观的资金,国民环保意识也因此有很大的提高
笔者认为,爱尔兰开征塑料购物袋使用税,确实是控制白色污染的一条行之有效、一举多得的好法,值得借鉴
长期以来,我国同样也面临白色污染急剧蔓延的趋势,人们在感受塑料袋带来短期方便的同时,还没有完全意识到其给人类带来的久远危害
研究表明,塑料袋是最为严重的污染源之一,它在自然界中极难降解,降解周期竟达400年之久
在此期间,废弃塑料袋破坏土壤,污染环境,甚至威胁人民生命安全
环保部门虽然绞尽脑汁,国家也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进行治理,无奈白色污染仍有不断蔓延之势
我们知道,我国目前实行的环保政策已经从“谁污染谁治理”变成了“谁污染谁付费”
这项改革推进了我国环保的社会化、市场化、企业化、专业化进程,是有效的,也符合国际发展趋势
但是也应该看到,这项措施只对生产白色污染的厂家有制约作用,对白色制品的使用者却没有形成制约机制
现实是,国民环保意识不强,白色制品潜在巨大的市场
面对巨大的利润诱惑,生产商当然无所谓付不付费
因此,“谁污染谁付费”的制约机制的现实效果便大打折扣
实践证明,如果不能对白色制品的使用都进行有效地制约,仍然无助于环保现状的改善
爱尔兰开征塑料购物袋使用税给我们的启示是:在实行谁“污染谁付费”的同时,有必要在某些领域实行“谁污染谁纳税”的措施
“谁污染谁纳税”是环保的经济刺激手段之一
从我国环保立法的指导思想而言,我国也主张环保的经济刺激制度
该项制度旨在遵循价值规律,利用经济杠杆抑制对环境不利的现象,其中一项主要措施就是税收
在实际操作中,我国通过减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