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行风建设实施方案淄博市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行风建设实施方案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根据省社保局《关于在全省社会保险经办系统全面开展行风建设的通知》(鲁社保发[××]3号有关精神,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全省社会保险经办系统行风建设“一二三四”工作要求,以服务企业职工、服务经济建设、建立行业新风为宗旨,以提高全休干部职工思想道德、业务素质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规范业务经办服务行为,为全市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二、总体目标在市处党支部统一领导下,团结一致,创造性开展工作,要在干部队伍建设上有新的发展,要在工作作风、经办服务质量有新的提高,要在管理机制和管理手段上有新的突破
巩固行风建设已取得的成果,力争在省、市行风评议活动中取得优秀位次
三、主要措施(一)树立起“两视”的服务观念
即视企业离退休人员为自己的父母,视参保职工为自己的兄弟姐妹
(二)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主要业务全部实行即时办理,随到随办
推门上门、延时、预约三项特色服务;企业当天业务当天办完,不受工作时间限制;企业和职工可预约先约定业务办理时间和项目
(三)加强制度建设1、进一步完善办事公开和服务承诺制度
重新修订和完善办事公开的内容
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介,以及开设咨询电话、设立办事公开栏等形式,向全社会公开
需要向部分单位或人员公开的,通过召开会议、内部通报、座谈交流、下发文件、信息、简报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进一步修订全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公开承诺服务内容,并严格遵守承诺,如果违反承诺内容,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实行公示制
制作办事指南,在醒目位置标明科室的设置、职责范围、办事程序、办事要求
3、实行挂牌和持证上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