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信社案件风险调研报告近年来,农村信用社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改进农户小额贷款,不断增加小额信贷的服务内涵,解决小型企业和农民贷款难的问题,扶持了小型企业和农业的经营生产,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支农水平,充分发挥了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
农村信用社在从事信贷业务中,虽然在加强内控管理,改善资产结构,降低不良资产等方面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但在维护自身金融债权,防止信贷资产流失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审理农村信用社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主要特点
(1)法院收案剧增
农村信用社为了盘活不良资产,除了自身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和办法组织清收,大部分无法清收的贷款起诉到法院
2006年xx县农村信用社向我院提起诉讼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仅为164件,2007年就上升到253件,而今年1-6月份,我院已受理该类诉讼案件262件,同比前两年同期平均受案数增长152%
(2)诉讼标的额有增大的趋势
由以前的数千元,上升到现在的数万元至数十万元
(3)相当部分案件缺席审理
以我院民二庭为例,今年上半年该庭共审理农村信用社借款合同纠纷案件139件,判决结案129件,占总案件数的93%,其中缺席判决的91件,占总结案数的71%
缺席审理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被告下落不明,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二是经法院传票传唤,作为借款人的被告抱着借款是事实,反正没钱偿还,担保人则抱着反正钱不是我贷的,法院怎么判都无所谓的心态,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4)借款大部分无财产抵押担保
近几年,农村信用社侧重采用信用贷款的方式,无法保证信贷资金的安全;(5)贷款对象以农民和个体户居多
农户贷款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种植、养殖业的投入以及消费性贷款
而种养业又是弱质产业,存在着较大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这种风险将直接第1页共5页转化为信贷风险
二、执行农村信用社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发现的问题
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行为,存在着贷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