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WTO)赵维田*自从1948年哈瓦那宪章夭折,原要成立的“国际贸易组织”流产后,国际社会和国际贸易业界要求改变CATT作为国际组织的不正常状态的议论和提议,一直没有间断
1955年对GATT条款作大的检修时,就有改换名称,在立“贸易合作组织”(OTC),又因美国国会反对而未果
接着,1963年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又有成立国际贸易机构之议,其目的在于有一个能执行“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UNCTAD)的建议和联合国其他机构对贸易决策的机构,而将GATT变成类似“关税委员会”性质的机关
结果由于贸易大国的反对,仅于1994年设立了“联合国贸发会”(UNCTAD),而且分工只管国际贸易中司法方面的事务
鉴于美国国会一贯坚持反对的态度,发起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埃斯特角部长宣言”中,在列出的诸多谈判议题中,根本没有成立国际组织这个项目
一直到谈判进程过半的1990年,加拿大在欧共体的支持下,才提出一项内容极简单的成立“多边贸易组织”(MTO)的建议
起初,美国仍坚持怀疑态度,后来态度有所转变
这是因为不论从货物贸易,还是扩大到服务贸易乃至知识产权协定,都需要有个强有力的国际组织机构作依托,才得以有效执行
何况,当时美国坚持将知识产权问题纳入乌拉圭回合的重要理由之一,是因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缺乏执法权力,想依靠GATT的有效解决争端机制
因此,到1994年马拉喀什会议上终于达成了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共识
后来,美国国会在审议并批准乌拉圭回合一揽子协议时,虽仍存有WTO“侵害美国主权”的疑虑,但考虑到WTO只不过是把GATT已有的现状的合法化认可而已,就没有坚持反对态度
一、三位一体的功能和GATT基本相同,用外文缩写WTO所代表的功能,有三个:国际组织,国际贸易条约群体(或称“WTO体制”)和多边贸易谈判的场所(Negotiation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