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建筑行业劳务用工体制革新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渐推进,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劳务工已然成为建筑市场的主力军,她们肩负着大部分具体的施工任务
然而,她们的合法权益和生产安全往往得不到有效保障,归根结底源于历史积留的劳务用工体制问题
一、建筑行业劳务用工体制的现状我国的建筑业自推行项目管理体制改革以来,初步形成了以施工总承包为龙头、以专业施工企业为骨干、以劳务作业为依托的企业组织结构形式
但是,这种理想的组织结构形式由于近年来受建设方、房地产开发商垫资、竞标压价、拖欠工程款等不规范市场行为的影响,束缚了专业施工企业的发展,使得这种理想的组织结构形式未能起到预期效果
除少部分专业程度较高或建设方、开发商在“合同”中明确指定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由专业分包企业来完成外,大部分具体的施工任务还是由建筑总承包企业直接组织劳务队和自有的机械设备、自供材料来完成
而劳务队(或称劳务班组、XX班组)是建筑总承包企业与劳务公司签定劳务购买协议,由劳务公司派遣的专项劳务班组,成员为社会闲散的农民工
劳务公司收取2%的劳务派遣管理费,负责开据劳务发票,但实际是不与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不支付劳动报酬,不负责农民工的岗前培训,致使劳务公司缺失农民工劳务服务的过程管理,建筑总承包企业劳务用工管理难,农民工的社会保险无人管、工资无处领、事故多发,生产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出现事故后理赔各方相互推诿,理赔难、理赔少等现象
为此,对建筑行业劳务用工体制应深入研究,理顺关系,创新发展
二、建筑行业劳务用工体制革新的必要性农民工普遍存在的安全意识差、专业技术水平底、综合素质受教育水平和地域等影响大,加上流动性大、管理相对松散、落后等特点,致使生产安全隐患大量存在,威胁着自身安全,也给总承包企业和行政部门安全监管带来很大压力
因此,劳务用工体制革新事在必行:(一)、农民工要求保障合法权益
首先,包头(或班组长)亏损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