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规划及监管方案范文为了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房用地规划1、农村私人住宅建设应当遵循先规划后建设,按照合理布局、节约用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结合新农村建设,尽量利用宅基地、非耕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建房,鼓励建多层住宅,少占土地
2、农村居民建住宅,必须在户口所在地集体所占的土地建房,不得跨村移地建房,私人不得擅自调换土地建房
农村一户人家不得分二处建造住宅
3、凡在公路两侧审批宅基地的建房户,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国道不少于25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凡在庐山西海沿湖65米水位线200米以内建房的,原则上不予审批
4、违反计划生育的对象建房,须在接受乡计生办处理后才予以审批
二、建房用地限额严格限制宅基地面积
农村私人建房宅基地限额(包括附属用地、庭院用地)属荒山、荒坡的每户不得超过240米2,属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80米2,属占用耕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20米2
农民出卖房屋者,不再审批宅基地
农民建房不允许围地打围墙
三、建房用地审批程序农村私人建房用地,必须实行计划管理,依法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
具体程序为:1、申请
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会议同意签字,村委会审查签章,交乡国土所
由乡政府会同国土所、村委会到现场勘查放线立第1页共2页桩
属占用耕地的,财政所必须到场,放线后,财政所按规定征收耕地占用税
村委会与建房户签订建房协议,收取2000元房屋建设规划保证金后,方由土管员填好相应表格,并带回建房户提交的两份设计图纸,即地平面布置图和正立面图
图纸必须设计带有坡顶的造型
乡政府召开乡长办公会,召集有关人员集体研究,并签具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