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爆破作业告知书隧道开挖班:你班组是爆破作业施工班组
根据《安全生产法》、《民爆物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施工班组负责人是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你班组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不断提升治理隐患、控制风险、防范事故能力和管理水平,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创建安全诚信班组
二、严禁酒后,不带安全帽,穿拖鞋进入隧道
当班作业人员进出隧道口必须带好监控识别牌,以便监控识别人员信息
三、爆破物品的领用,应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向项目部提出申请进行领用,领用量不得超过实际使用数量
四、炸材领到工地后,应指派专人进行看管,配合爆破员严格控制装药量,爆破时间按规定执行,并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
五、班组的安全员当日必须填写《施工现场炸材使用记录表》,由其爆破员、安全员共同签字后交安全科存档
六、炮工在当日下班后,必须将未用完的炸材分类交炸药库保管,库管员应根据放炮记录和炸材领用记录进行核查,如有不符立即向工地安全员、现场主管汇报
七、如施爆作业中出现瞎炮或未完全引爆,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八、工地安全员应严格管理炸材,对私存炸材者,一经查获,将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九、班组在安全爆破工作中,必须落实以下工作要求:1、爆破人员必须由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爆破证》者担任,无证者不得担任爆破工作
2、作业人员不得将火种(打火机、移动电话等)带入爆破作业区域
3、打炮眼时,应先检查锤柄是否松动,使锤时须站在撑钎人侧面,严禁对面使锤,工作中切忌与他人谈话,以免分散注意力,致使滑锤伤人
4、炮眼没有打完不得提前领取炸药
5、领用炸药或雷管应派专人办理,行动力求秘密谨慎,途中不得逗留或休息,并应小心轻放,严防碰撞,严禁吸烟及接近灯火
雷管不许放入衣袋并不准同炸药、电池等混在一起
6、装药入眼后须用木棒或竹管轻轻捣实,不可使用铁棍或钢钎,以防走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