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消防队的消防科如何做好灭火救援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条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预防为主”就是要把预防火灾放在消防工作的首位,动员和依靠广大群众,贯彻执行消防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制定并落实各项防火制度和措施,从人力、财力和物力上进行积极投入,从根本上防止火灾发生
“防消结合”是指同火灾作斗争的两个基本手段—预防和扑救,必须有机地结合起来
“防”和“消”是相辅相成的,二者缺一不可
“防”是“消”先决条件,做好事故前的工作,是为了避免或减少火灾的发生
“消”是“防”的补救措施,做好事故后的工作,是为了有效地扑救火灾,从而减少人员伤亡和降低火灾造成的经济损失
而实际上,在一些地区,特别是经济比较落后的偏远地区未设置公安消防队
就拿经济发展在全疆较好的巴州来说,八县一市中,只有库尔勒市和焉耆县设有公安消防队
因此,对于当前一些未设置公安消防队的地区,如何做好灭火救援工作同样是消防科(股)的一项重要工作
首先,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要积极向政府的汇报请示工作,争取政府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领导支持
公安消防机构作为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要做好政府的参谋、助手,积极向政府汇报有关消防工作情况,认真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切实有效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措施,争得政府的支持,购买一定的灭火装备和通信设施,在政府的领导下,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方案、措施的具体实施工作
其次,公安消防机构监督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建立有效机制,成立灭火救援机构
可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由公安、消防、武警、广电、电力、电信、卫生、企业消防队等组成的灭火救援小组
成员由各单位主要领导组成
各成员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在讲求分工的同时,力求协作
出动力量:主要由公安、消防、武警和企业消防队组成
第一出动力量由消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