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拖拉机和低速农用运输车管理突出问题情况的调查研究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农村经济建设步伐加快,农村特别是山区人流物流变得更加频繁,农业运输、建材、生产生活资料需求不断加大,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等已成为农村道路运输的重要工具
这一现象在广大农村普遍存在,并呈现逐步向小城镇、中小城市周边蔓延的趋势
因受各种因素制约,拖拉机安全监管存在诸多漏洞,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违法载人、非法运营、人货混装、报废车辆上路、“超标”拖拉机违规落户、违法驶入城区道路,城市道路上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较为突出,交通事故频发
由于现行法律法规将拖拉机注册登记、驾驶证核发、车辆年审年检等源头管理权限赋予农机局农机监理站,公安交警只有路面管理权,未形成从源头到路面相衔接的管理合力,一段路面多头执法的情况一直没有改变,导致执法力度不高,执法公信力下降,容易形成管理空白和盲区,加大了对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等的管理难度
下面,笔者结合云南省楚雄州武定县拖拉机和低速载货汽车交通安全监管现状,探析拖拉机和低速载货汽车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一、拖拉机和低速农用运输车的概念拖拉机用于牵引和驱动作业机械完成各项移动式作业的自走式动力机
也可做固定作业动力
由发动机、传动、行走、转向、液压悬挂、动力输出、电器仪表、驾驶操纵及牵引等系统或装置组成
发动机动力由传动系统传给驱动轮,使拖拉机行驶
现实生活中,常见的都是以橡胶皮带作为动力传送的媒介
按功能和用途分农业、工业和特殊用途等拖拉机;按结构类型分轮式、履带式、船形拖拉机和自走底盘等
根据《农业机械安全运行技术条件》(GB1615
1-20xx)第3
1条规定,拖拉机是指用于牵引、推动、携带或驱动配套机具进行作业的自走式动力机械,第3
7条明确指出:拖拉机是指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20km/h、牵引挂车方可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作业的手扶拖拉机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