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司机和指挥安全操作规程1、塔机司机应年满18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塔机指挥应选择有经验的塔机指挥人员
2、患有色盲、矫正视力低于1
0、听觉障碍、心脏病、贫血、美尼尔症、癫痫、眩晕、突发性昏厥、断指等妨碍塔机操作和指挥的其他疾病者,不能从事塔机司机和指挥工作
塔机司机和指挥每年须进行一次身体检查
3、塔机指挥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并持有由省市级劳动部门发给指挥证,方可担任指挥工作
4、塔机司机必须经过省市级劳动部门或其他指定单位进行培训,也可以由专业(技工)学校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六个月,培训内容应包括基础理论知识和实习操作两个部分
基础理论知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50个课时(5个月),实习操作时间不得少于150课时(1个月),培训期满,经省市级劳动部门按GB6720中的规定进行考核合格并发证,方可从事塔机司机工作
5、对于连续一年以上未操作塔机的司机,主管部门将注销其操作证
如再次操作塔机工作,必须重新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
6、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允许非本台塔机的操作
7、在正常作业中,司机应只服从佩带有符合OIE杰牌中规定的指挥标志的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
对其他人员发布的任何信号严禁盲从
8、在作业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司机不得操作塔机:A、指挥信号辨别不清
B、会造成事故的指挥
C、不符合塔机性能的指挥
D、用不符合GB5082中规定的旗语、手势、音响的指挥信号
9、塔机作业中,有两个或有两个以上指挥人员,只有一个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才可操作,凡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指挥人员同时发出信号,不得操作
10、利用通讯设备进行指挥时,所有指挥人员只允许有一个与司机使用的通讯设备的频率相同
11、在塔机作业时,由一个指挥人员转入另一个指挥人,必须相互联系好后,方可交接,不允许两人同时指挥、间断指挥或无指挥作业
12、塔机作业的全过程,必须有指挥人员的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