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管理业务模型(省级)LandandResourcesManagementBusinessModel(Provincial)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前言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信息化“十五”规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全国国土资源政务管理信息系统与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总体方案》和《2006年国土资源信息化标准项目指南》的要求,为规范直辖市国土资源业务内容、业务处理过程、业务操作以及各业务节点操作和使用的相关数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登记规则》、《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标准和规程,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略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略
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省级国土资源管理业务内容、处理过程、操作权限、所用数据和业务间关联关系
本标准适用于省级国土资源业务工作的开展和规程、规范的编写以及信息化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土资源部《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国土资源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规则》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