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湖北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视施行细那么〔征求稿〕1总那么1.1为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视行为确保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根据建立部?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视工作导那么?〔建质[2021]19〕、?湖北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视理?〔鄂建文[2007]210〕等精及、相关工程技术结合我实际制定本细那么。1.2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视工作适用于本细那么。1.3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视是指工程质量监视机构〔以下简称监视机构〕根据建筑节能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和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及有关工程技术对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进展监视检查的活动。1.4监视机构应采取抽查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和建筑节能工程实体质量及相关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的催促各方责任主体履行质量责任确保建筑节能工程质量。1.5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视工作除执行本细那么外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及?湖北建筑工程质量监视工作程序?〔鄂建[2004]42〕〔下称?程序?〕的有关规定。1.6监视机构在制定质量监视工作方案时应根据工程情况明确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视的详细部位和内容。2施工准备阶段质量监视2.1工程监视负责人召集工程参建各方进展监视交底时应重点提出有关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视工作的相关内容和要求。2.2抽查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及备案情况。2.3抽查涉及建筑节能效果的设计变更重新报审和建立、监理确认情况。2.4抽查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主要材料、构配件、设备是否符合、或本地区有关建筑节能理规定;对于涉及建筑节能的各类新、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如尚无和地方应当催促建立按规定组织专家进展评审、鉴定及备案后选用。2.5抽查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方案及建筑节能监理规划和施行细那么是否符合工程实际、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抽查其相关审批手续履行情况。2.6抽查建筑节能施工资质和施工人员岗前培训及技术交底情况。2.7抽查建立、设计、施工〔含分包〕、监理等对建筑节能示范样板确实认情况。2.8监视检查〔抽查〕发现有不符合有关规定或要求的情况责责任限改正。3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监视3.1建立质量行为抽查重点按规定将工程施工图设计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审查机构进展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并获得合格书。不得擅自修改设计。设计变更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效果当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效果时应将修改后的设计送原施工图审查机构重新审查。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施工降低建筑节能;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使用不符合建筑节能性能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按照合同约定由建立采购的有关建筑材料和设备建立应当保证其符合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如涉及建筑节能工程分包的应将分包纳入施工总承包理。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不得篡改或者伪造检测。设计中明确的建筑节能工程应全部施工完成不得甩项。在建筑工程开工验收前应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GB50411组织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并在工程开工验收中注明建筑节能的施行内容。3.2设计质量行为抽查重点严格执行、行业和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图设计中建筑节能的做法和构造处理必须到达相应的设计深度并在设计交底时予以明确告知。涉及建筑节能的设计变更应符合建筑节能设计的要求。按照施工图设计和建筑节能的有关进展验收;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时应出具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查。3.3施工质量行为抽查重点编制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经施工工程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报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审批。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和经审查批准的建筑节能施工方案及相关技术的要求进展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加强对建筑节能工程分包的理确保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的规定严禁使用和明制止使用与淘汰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节能材料、设备等进展检验对必须实行抽样复检的材料和设备应进展见证取样送检;对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进展检验保证说明书和标识上注明的性能指标符合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特别加强对易产生热桥和热工缺陷等重要部位的质量控制保证符合设计要求和建筑节能规定。建筑工程采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