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用事业单位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全国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根据省、*市关于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全市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重要意义公用事业单位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载体,是政府向人民群众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平台。在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是深化政务公开、优化公共服务、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损害人民群众利益、与民争利的不正之风的重要途径。实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用制度的形式将人民群众最关注、最需要了解的问题进行公布,让人民群众对公用事业单位进行直接监督,有利于人民群众了解公用事业单位管理活动过程,方便人民群众办事;有利于了解群众意愿,倾听群众呼声,提高办事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利于促进公用事业单位的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二、办事公开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在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要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是:(一)依法公开的原则。办事公开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二)全面真实的原则。办事公开的内容应当按要求全面公开,按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要求开展对内公开工作,按公正便民、依法办事、廉洁高效的要求开展对外公开工作。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办事的结果应当公平公正。(三)注重实效的原则。办事公开应当从实际出发,以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为重点,讲求时效和实效,不搞形第1页共4页式主义。(四)有利监督的原则。要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丰富办事公开的形式,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参与权、监督权。(五)统筹兼顾的原则。办事公开应当与相关部门、行业的政务公开、党务公开、校务公开、院务公开等工作相互衔接、相互促进。三、办事公开的范围(一)全市各市属学校、医院。(二)全市供水、供电、供气、公交、邮政、电信、报社、电视台、电台、有线电视、社保、医保等单位和行业。(三)其他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单位。四、办事公开的主要内容办事公开的核心是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问题予以公开。要根据各单位特点,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针对部门、单位和办事过程中最容易出现不正之风的问题进行公开,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和不是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都应当全面公开。主要涉及十个方面的内容:(一)单位职能权限、办公地点、服务范围、工作标准及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行为规范;(二)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流程、办事结果;(三)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四)向社会承诺的服务事项、标准、违诺责任及处理办法;(五)影响群众生活的有关变动事项、计划、方案和相关信息;(六)群众反映的重点问题的答复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七)对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违法的处理规定;(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九)便民服务电话、监督部门电话;(十)其它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事项。第2页共4页各单位、各行业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公开内容目录。五、办事公开的形式实行办事公开,要坚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便捷实用的原则,积极拓展公开的形式和途径,使办事公开更贴近群众,方便群众。(一)在办公地点或服务大厅等显著位置设立便于群众观看的办事公开栏,放置办事须知、办事指南、宣传手册等资料,确定受理咨询人员,方便群众办事;(二)在群众办事的集中地设置电子显示屏、触摸屏,方便群众查询;(三)开通客户服务热线,解答群众咨询、投诉和反映的问题;(四)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五)开辟群众信访“绿色通道”,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