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2011-2020)第一章规划背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现行人口生育政策的持续推行,我国面临着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问题
作为“移民城市”,虽然深圳市目前还未进入老龄化社会,但随着第一代来深建设者逐步迈入老年,新移民家庭的逐步稳定带来随迁老人的日趋增多,人口老龄化将成为必然趋势
目前,深圳市人口老龄化暴露出来的问题已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
为适应深圳市人口老龄化需求,构建适应深圳特色的养老设施体系,科学合理地安排养老设施,预控设施用地,加快深圳市养老事业的良性发展,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品质,制定本专项规划
1规划依据(1)《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20)》;(3)《广东省2011-2015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4)《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04)和《深圳市社区服务中心设置运营标准》(试行)等相关标准;(5)《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深圳市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2011-2015)》、各组团分区规划和全市法定图则;(6)《深圳市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深圳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深圳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7)《深圳城市人口老龄化的规划研究》、《深圳市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与统筹对策研究》、《深圳市教育、医疗、养老设施现状问题及规划对策研究》和《关于深圳市18家街道敬老院调研报告》等相关研究;(8)《关于大力推动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重点建议的办理方案》(深府函〔2012〕258号)
2相关政策《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健全,全国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
《广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