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区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台帐之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台帐施工单位: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安全员:工期:天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台帐目录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施工现场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施工现场各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荣昌区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制度(试行)2.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3.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职责制度4.安全生产投入制度5.安全技术交底制度6.安全教育制度7.班组安全活动制度8.安全会议制度9.设施设备管理制度10.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11.施工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2.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3.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4.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制度15.施工现场安全奖罚制度16.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7.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制度18.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荣昌区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制度(试行)为加强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根据国家、市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一、法律法规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建设工程,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下的水利建设工程参照执行。三、施工单位安全资料备案(一)安全资质备案。工程开工后十五日内,施工单位将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及该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原件报局安全科审查,并复印资质证书1份备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留原件,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在安全科领回)。(二)有关方案和应急预案备案。1.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同时,在建设有度汛要求的水利工程时,应当制定相应的防汛应急预案,由项目法人报区水务局批准。2.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前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达到一定规模的五类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围堰工程;土方和石方(隧洞)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起重吊装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以及总监理工程师核签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高边坡、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3.工程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编制有限空间作业施工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4.工程开工后十五日内,施工单位要将批准后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及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编制的防汛应急预案、五类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有限空间作业施工方案报局安全科备案。以上安全资料备案完整的,局安全科出具《荣昌区水利建设工程安全资料备案情况表》;无安全科出具的《荣昌区水利建设工程安全资料备案情况表》的,工程主管科(室、站)和业主不得办理月进度款支付手续,局财务科和相关指挥部不予拨付进度款。四、安全机构设立和人员配备(一)施工单位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下的水利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可以配备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二)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并加强监督考核。五、安全生产费使用监管按照《荣昌区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使用管理制度》执行。六、安全生产台帐建立根据《荣昌区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台帐》样本,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工程安全生产台帐,如实记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场所和工作岗位的危险因素;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违章操作的危害;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的防范措施;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应急措施;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安全会议(有主持人、参会人员签到册、会议内容要点、主持人总结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