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房地产业概述一、房地产业的基本概念及特性1、房地产基本概念1)、“房地产”顾名思义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在法律上一般叫不动产
它主要是相对于动产而言,其要求特点就是不能移动位置,具有长时期的稳定性,正因此房地产经常作为公司或个人投资保值或升值取利的主要方式
在我国房地产的所有及买卖行为主要指房产产权的移动及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土地产权是我国所有,至高无上不可以买卖的
2)、“房地产业”,房地产业属于第三产业的范畴,是指从事房地产经营、开发、销售、租赁等活动而取得经济效益的行业,在高速发展的国家中房地产业总是扮演着国民经济中极其重要的角色,在现代的社会中任何企业与个人的发展都离不开房地产,企业需要办公场所、生产场所、经营场所,职工需要安排住所,同时企业的发展需要更换公司工作环境扩大规模、改变形象,个人的发展也需要更换居住生活环境来提高自我价值和生活品质,所以房地产业从它诞生那天起,就决定了它的地位
2、房地产的特性(1)不可移动性(2)独一无二性(3)寿命长久性(4)数量有限性(5)用途多样性(6)相互影响性(7)易受限制性(8)价值高大性(9)难以变化性(10)保值增值性二、房地产业的分类房地产业可分为:房地产投资开发业和房地产服务业
房地产经纪业是房地产服务业的一种
房地产经纪业是指进行房地产投资开发、转让、抵押、租赁的当事人提供房地产居间介绍、代理的经营活动
主要是接受开发商的委托销售其开发的新商品房和二手房的买卖、租赁、置换等业务
三、房地产市场的涵义房地产市场的涵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1、狭义房地产市场:是指专门用来进行房地产买卖、租赁、抵押等交易活动的经营场所,主要指房地产交易所
2、广义的房地产市场:是指整个社会房地产交易关系的总和,而一个完整的房地产市场是由市场主体、客体、媒介体、价格、资金运行机制等因素构成的综合系统
四、房地产市场的特点1、市场信息不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