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实施方案】XXXX区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三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XX省人民调解条例》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优化人民调解队伍结构为重点,以公平公正、注重实绩、考评结合为原则,通过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加强分类管理,落实工作待遇,完善考核机制,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为建设XX区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在2020年11月下旬前完成全区人民调解员首次等级评定工作,并在全区范围内对人民调解员实行等级化管理
三、方法步骤全区人民调解员首次等级评定工作实施的时间为:2020年9月—11月
具体步骤为:(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9月下旬)根据省厅、市局关于对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要求,召开相关业务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和管理办法,落实工作责任,推动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有序实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0月份—11月份)1.明晰责任,积极筹备(2020年10月上旬)
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明确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由区司法局基层工作处组织、指导和监督
由区“老娘舅”调解协会负责具体实施,成立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委员会,进行人民调解员的评定工作
2.明确范围,登记造册(2020年10月中旬)
各司法所要对本辖区镇(街道)调委会(含派驻式公调对接调解室)、村(社区)调委会人民调解员进行统一梳理,对符合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范围的,进行统一登记造册,原则上镇(街道)调委会报送的范围应包括村(社区)调委会主任、镇(街道)调处中心专兼职调解员,镇(街道)调委会派驻派出所调解室专职调解员
“老娘舅”义务调解员原则上不纳入等级管理,工作实绩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