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依法行政年度工作报告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依法行政年度工作报告引言本年度报告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施行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市政府《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施行意见》(以下简称《施行意见》)的要求,由浦东新区财政局编制
全文包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和主要成效;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主要征询题和改良措施、对策建议;下一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思路与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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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征询,请联络浦东新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络人:葛扬;联络:58788388-63303)
专有名词解释1
部门预算:粗浅地讲确实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是由政府各部门编制、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全面反映部门收入和支出情况的预算
部门决算:是列入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各部门和单位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之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会计制度以及财政部门的编写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根底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和各项资金治理情况以及人员、机构等信息的总结性文件
国库单一账户:是指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根底,将纳入财政治理的财政性资金支出全部采纳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包括财政直截了当支付和财政受权支付),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给者或用款单位
专项资金:是指国家或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下拨的具有专门指定用处或特别用处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人员在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转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
一、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和主要成效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1、搭建信息公开组织架构,标准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新区借鉴市级经历,分两个部分搭建治理构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