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报核员》职业标准(试运行)一、职业概况1
1职业名称加工贸易报核员1
2职业定义在加工贸易行业中从事加工贸易报核、管理,具有国际贸易从业能力的业务和管理人员
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加工贸易报核员(四级)、加工贸易报核员(三级)、加工贸易报核员(二级)
4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外,常温1
5职业能力特征(1)有较强的专业技能的理解和学习能力;(2)有判断能力;(3)有较强的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4)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5)有准确运用数字进行运算的计划、核算能力;(6)有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的运用能力
6基本文化程度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及其以上学历1
7鉴定要求1
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2申报条件(仅适用于试运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加工贸易报核员》职业(四级):1、持有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技校)毕业证者2、具有初中文化程度并在相关职业经历累计四年以上者3、高等学校(含大学、大专、高职)相关专业二年及以上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加工贸易报核员》职业(三级):1、持有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技校)毕业证并从事相关职业三年以上者2、具有初中文化程度并在相关职业经历累计七年以上者3、持有高等学校(含大学、大专、高职)毕业证者相关职业包括:外销员、单证员、跟单员、报关员、商检报验员等相关专业包括:外贸专业、物流专业等注:1、本鉴定申报条件仅限于试运行使用
在该职业(模块)纳入正常培训轨道后,鉴定申报条件参照上海市职业培训中心颁布的《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的暂行规定(2004年5月)》
3鉴定方式加工贸易报核员(四级)和加工贸易报核员(三级)采用非一体化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
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加工贸易报核员(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