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安昌小学学区划分篇一:《绍兴县县城城市规划治理施行方法》绍兴县人民政府令第23号《绍兴县县城城市规划治理施行方法》已经县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那么第1.1条为科学地制定县城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施行治理,标准规划治理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市规划编制方法》、《浙江省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方法》、《绍兴县城市总体规划》,以及与城市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家强迫性技术标准和技术标准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法。第1.2条县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制定和施行规划,进展各项建立,必须遵守本方法。第1.3条城市规划应推行“阳光规划”,保障广大群众的参与权和知情权,实在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第1.4条县建立局是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县城的城市规划工作,同时对全县其他区域的规划工作有指导、协调、监视的职能。滨海工业区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滨海工业区”)、柯桥经济开发区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柯桥开发委”)、鉴湖-柯岩旅游区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柯岩旅游区”)分别在规定权限范围内负责各自管辖区内的规划治理工作。第二章规划编制与审批第2.1条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由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县人大常委会审查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以及单独编制的专项规划,由各相关单位组织编制,经县建立局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第2.2条滨海工业区、柯桥开发区、鉴湖-柯岩旅游区等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列入县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钱清、杨汛桥、夏履等三镇的总体规划应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按原程序编制审批。第三章规划报建治理第3.1条县城城市规划治理,实行按不同区域范围分级负责治理的制度。(一)县城核心城区内的所有建立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和工程管线,下同),由县建立局按有关程序负责审批或审核治理。(二)滨海工业区、柯桥开发区、鉴湖-柯岩旅游区内的所有建立工程,分别由滨海工业区、柯桥开发委、柯岩旅游区按有关程序负责治理。(三)县城城市规划区内的其他区域,由建立单位(个人)经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报县建立局按有关程序审批治理。第3.2条县人民政府建立县城市规划联席审查会议制度,对需要上报县政府的规划治理事项进展审核。联席会议审查事项:(一)审核的规划1、绍兴县城市总体规划、柯桥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滨海工业区总体规划和鉴湖-柯岩旅游区总体规划;柯桥城区、柯桥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区和鉴湖-柯岩旅游区范围内的分区规划、详细规划;柯桥城区、柯桥经济开发区和鉴湖-柯岩旅游区范围内单独编制的专项规划、对城市景观有重要阻碍的城市设计。2、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涉及城市长远开展需要操纵区域的规划。3、需要由县人民政府审批或转报省、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其他城市规划。4、各镇总体规划。(二)审核严峻建立工程1、柯桥城市规划区“一核两片”区域内及市场区、杭甬运河及新开河景观操纵区、柯桥古镇保护区、安昌古镇保护区、瓜渚湖景区、大小坂湖城市休闲区及鉴湖-柯岩旅游区等重点操纵区域内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立工程的规划选址和规划方案。2、除上述第一款以外的柯桥主城区和鉴湖-柯岩旅游区内用地规模超过3公顷或建筑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立工程、城市标志性建筑工程及32米以上城市道路两侧100米范围内沿街建立工程的规划选址及规划方案。3、柯桥主城区、柯桥经济开发区、鉴湖-柯岩旅游区和纳入城市开展战略规划范围的严峻根底设备建立工程(含连接各功能区之间的区域性交通、水利设备、市政公用设备)的规划选址和规划方案。4、县域范围内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主要县道(柯海公路、柯袍快速干线、金柯桥大道、钱陶公路、杭衢高速公路绍兴县连接线、平水大道、福漓公路、尹大公路、钱夏公路、车竹公路、平陶公路等)等主要交通干线和萧绍运河、鉴湖江、东小江、西小江会稽湖、白塔洋、大坂洋、尸贝石湖、芝塘湖等主要河道、湖泊岸线两侧150米范围内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