掺烧褐煤安全措施前言随着近两年出现的电煤供应紧张局面,各发电厂用煤的稳定供应受到不同程度冲击
中电投集团公司与霍煤集团的重组,为今后中电投在东北地区的运营和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为响应集团公司这一重大举措,各发电企业应积极开展掺烧褐煤工作
为使掺烧褐煤工作有序进行,成立以集团公司专业部门为首的领导小组,即以集团公司安全监督生产部为组长的,以东北分公司、中电国际以及集团公司营销部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建议燃料公司作为领导小组的成员;成立以东北分公司为组长的工作组,其下设技术组、协调组两个组;掺烧的各电厂成立以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以生产厂长为组长的工作组
由于辽宁和蒙东部分电厂锅炉设计煤种非褐煤,掺烧有一定难度,因此,应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杜绝制粉系统爆炸、皮带着火及人身伤害等事故发生
现制定《掺烧褐煤安全与技术措施》试行版
原《掺烧褐煤安全与技术措施》试行版,主要参照火力发电厂制粉系统设计计算技术规定DL/T5145—2002、通辽发电总厂煤场和制粉系统运行规程、清河、辽宁、抚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运行规程以及具体设备情况制定
主要内容包括:褐煤煤场储煤通用措施、各厂具体安全技术措施两部分,其中技术措施仍需要现场试验进一步细化
为了使安全措施更具有通用性,对原试行版进行了删减
各发电企业在掺烧褐煤时,可根据不同设备参考使用本《掺烧褐煤安全措施》
1.褐煤煤场储煤通用措施1
1褐煤存放时间为6个月,每年倒垛两次
时间定在春季3~4月份和秋季10~11月份,倒垛时必须完全彻底
2倒垛时分段进行,一般控制在2万吨煤左右,保证煤场库存量
3储煤时做到边储煤边压实,横向压实,储煤高度不超过2米
压实后可继续储煤,一般储三层煤,最后在最高点,纵向找平压实;如果纵向压实,可一次储煤到最高点,但必须留出两个推土机的车位,以便拨边分层压实,煤层高度不超过500mm,一直压到最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