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管道安装安全技术交底安全交底记录编号工程名称XXX工程施工单位XXXXX交底项目(部位)燃气管道安装工程安全交底交底日期交底内容:1
燃气管道与地上地下建(构)筑物和其他管道之间的水平与垂直净距,应按设计规定保持安全距离;任何情况下,不得将燃气管道与动力或照明电缆同沟铺设
聚乙烯管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施工中严禁明火;热熔、电熔连接时,不得用手直接触摸接口
(2)管材和管材粘接材料应专库存放,并建立管理制度,余料应回收
(3)接口机具的电气接线与拆卸必须由电工负责,并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
作业中应保护电缆线完好无损,发现破损、漏电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机、断电
管道穿越河道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过河管道宜在枯水季节施工
(2)施工前,应向河道管理部门申办施工手续,并经批准
(3)作业区临水边应设防护栏和安全标志,阴暗和夜间时应加设警示灯
(4)进入水深超过1
2M的水域作业时,应选派熟悉水性的人员,并应采取防止弱水的安全措施
(5)施工前,应对河道和现场环境进行调查,掌握现场的工程地质、地下水状况和河道宽度、水深、流速、最高洪水位、上下游闸堤、施工范围内的地上与地下设施等现况,编制过河管道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6)施工中,过河管道两端检查井井口应盖牢或设围挡
(7)管道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回填沟槽;回填应符合回填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
(8)围堰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1)筑堰应自上游起,至下游合拢
2)围堰外侧迎水面应采取防冲刷措施
3)围堰内的面积应满足沟槽施工和设置排水设施的要求
4)围堰顶面应高出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最高水位70CM以上
5)围堰断面应据水力状况确定,其强度、稳定性应满足最高水位、最大流速时的水力要求
围堰不得渗漏
6)拆除坝体、围堰应先清除施工区内影响航运和污染水体的物质,并应通知河道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