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城园林绿化理施行细那么信息中心法律法规来源:本站数:853更新时间:2007-3-27石家庄人民48
石家庄城园林绿化理施行细那么
已经二○○六年四月十第十一届人民第四十九次常务会议讨通过现予发布
自二○○六年六月起施行
长吴显国二○○六年四月二十石家庄城园林绿化理施行细那么第一条为保护和珍惜城绿地改善生态、生活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开展根据
石家庄城园林绿化理
的规定结合本实际制定本细那么
第二条本细那么适用于本城规划区、〔〕规划区和建制镇规划区内园林绿化的规划、建立、保护和理
第三条园林绿化行政主部门负责全行政区域内的城园林绿化工作
〔〕、区、镇园林绿化行政主部门按规定的职责负责辖区内的城园林绿化工作
规划、建立、城理、财政、交、林业、交通、水利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城园林绿化理工作
第四条、〔〕、区人民应加强城园林绿化建立和理把城园林绿化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并逐年增加对园林绿化的投入
门应及时拨付城园林绿化建立、理、养护费用
第五条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立城园林绿化工程参与城绿地的理和养护
第六条鼓励利用庭院、空地种植花草树木提倡开展垂直绿化、台绿化、屋顶绿化创立花园式、居住区
人民对到达的给予命名和表彰
第七条、〔〕规划、园林绿化行政主部门负责城绿线的划定
城绿线划定后应建立绿线理由、〔〕园林绿化行政主部门进展理
城绿线的审批、调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展
第八条建立工程的绿化用地面积比率应符合以下规定:〔一〕公园不得低于百分之七十;〔二〕新建的居住区、居住小区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三〕改建的居住区、居住小区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但改建前绿地率已到达百分之三十的改建时不得低于原有;〔四〕城主干道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次干道不得低于百分之十五;〔五〕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等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经环境保护部门认定的产生有害气体及有污染的企业不得低于百分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