槽车装卸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第一条槽车驾驶员必须有二年以上安全行驶资历,熟知液化石油气常识、装卸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能熟练地使用车上的灭火器材和紧急切断装置处理紧急事故,并经考试合格,呈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驾驶
第二条车辆检验:1、槽车要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准用证和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辆行驶证
2、槽车要每年进行一次年度检验,检查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紧急切断装置,灭火器材等是否安全可靠,对槽车底盘及车辆行走部位应按政府有关规定进行检查
3、新槽车运行一年后和行驶五年以后,应进行全面检验,年度检验如发现严重缺陷,应提前进行全面检验
全面检验应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或授权单位进行
第三条储罐检验:1、对罐体焊缝及所有接管和人孔焊缝进行100%的表面磁粉探伤或着色检查,不得有裂缝和夹层,对有怀疑的焊缝必须进行100%的射线检查,达到GB928-67Ⅱ级为合格
发现问题必须按GB741-80标准进行返修补焊,补焊后经探伤合格并进行局部热处理
2、全部检验检修合格后要进行水压及气密试验,无问题后进行置换,标明下次检验日期
3、开罐检验前必须把罐内残液回收,余压放散到指定地点,流速不得超过0
水冲洗后含氧量在20%以上方可进罐
第四条行驶前要检查确认槽车的安全附件、安全阀、液位计、压力表、温度计齐全灵敏可靠,检查车辆转向、刹车等是否灵敏有效
第五条行驶中:1、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准非工作人员搭车,不准在闹市区和住宅区停留
2、严禁高速行驶,行车途中要经常检查压力、温度、液位、阀门及车况,尤其是夏季,发现异常要立即采取措施
3、进出站车速不得超过5km/h
槽车停稳后,熄灭发动机,拉紧手刹车,前后轮打眼以防滑下平台,造成事故
第六条作业前:1、检查确认槽车、贮罐和各附件无跑、冒、滴、漏;各部阀门、接口、软管无损坏和漏气
2、槽车和装卸台的静电接地线网必须接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