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挖孔桩施工方案监理审察重点1、同意专业工程师意见。2、下井作业前必须向班组进行安全及技术交底。3、孔内设应急爬梯,供人员上下井;施工人员进入孔内必须戴安全帽;使用的电葫芦、掉笼等应安全可靠并配有自动卡紧保险装置。4、每日开工前必须检测井下有害气体,并应有足够的安全措施。桩孔开挖深度超过10m时,应配有专门的送风设备向井下输送洁净的空气。5、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运离孔口,不得堆放在孔口四周1m范围内,机动车辆的通行不得对井壁的安全造成影响。6、做好孔洞临边防护,未施工的孔洞必须及时覆盖,确保安全。7、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源、电路的安装和拆除必须由持证电工操作;电器必须严格接地,接零和使用漏电保护器。严禁一闸多用。照明应采用安全矿灯或12V以下的安全灯。8、保护好放线办提供的点并进行复核。严格控制挖孔桩的轴线、标高,轴线标高必须经监理复核后才能施工。9、必须保证桩间的刚性角达到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10、相邻桩距较密时,应采用跳挖成孔施工,确保密桩能按设计及规范要求成孔。11、施工过程中必须进行桩位、垂直度、直径校核,确保桩能达到设计及施工规范的要求。12、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岩芯取样,持力层的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13、浇灌混凝土前桩底必须清理干净,确保桩底没有沉渣和积水。验收合格后,应立即封底和灌注桩身混凝土。14、方案中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现行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