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漏报、延报——企业工伤事故统计工作存在的普遍问题工伤事故统计的目的,是工伤事故管理部门运用科学的统计分析方法,对大量工伤事故资料进行加工、整理、分析和推断,从而揭示事故规律,提出预防措施
国家规定,向上级机关报告的伤亡事故报表,必须如实、全面地反映企业的安全状况和工伤事故情况
当前企业工伤事故统计工作普遍存在隐瞒、漏报、延报等问题,例如,统计资料的死亡事故比例大于重伤事故比例,重伤事故比例又大于轻伤事故比例,这与海因里希事故理论中的正金字塔形事故规律相违背
人因——影响工伤事故统计工作的主因企业及部门自身利益的影响
很多企业实行伤亡事故目标管理,将伤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等各项指标层层分解到基层单位,并实行工作考核的安全一票否决制
这种管理方法造成基层单位为保先进或不受处罚,人为地隐瞒、漏报、延报工伤事故,而企业主管部门为保证本单位整体目标的实现,听之任之,不采取控制措施
有的基层单位为获当年或当季、当月的安全生产荣誉或奖励,有意识将工伤事故拖延上报
有的企业担心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过大,上升事故等级,影响有关领导前途或加大了有关责任者的处罚
这些都滋长了工伤事故统计工作不规范的不良行为
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薄弱
一些企业,特别是远离基地的基层单位,天高皇帝远,认为隐瞒、漏报、延报工伤事故的问题没人知道,没人管
且施工队伍以民工为主,伤亡事故容易处理,清账后可以一走了之,无后顾之忧
领导素质问题
有的企业领导为保护个人的名誉和权力,想方设法隐瞒事故真相,能推就推,能拖就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采取高压手段封锁事故消息,收买知情人员,待事故影响慢慢平息后,再进行善后处理
员工自身利益的影响
因单位不愿上报工伤事故,如果如实向上级反映情况,员工担心医疗费用、工伤待遇及痊愈后的重新上岗问题等单位会设置障碍,又担心受到打击报复,以致员工受伤后,只好自认倒霉,不敢声张
统计人员个人水